**【頂客族遺產繼承風險全攻略】**
在這個充滿變數的世界裡,很多頂客族夫婦面臨著遺產繼承的風險。根據《民法》第 1138 條與 1144 條,當一方過世且無子女,父母也已往生時,繼承權將落在「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」身上,導致配偶可能面臨「被迫變賣家產」的風險。
**認識台灣繼承制度**
繼承制度是法律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。如果您不了解繼承制度,可能會面臨很多問題。根據《民法》第 1138 條與 1144 條,當一方過世且無子女,父母也已往生時,繼承權將落在「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」身上。
| 情形 | 配偶繼承份額 | 其他繼承人繼承份額 |
| — | — | — |
| 與子女共同繼承 | 與子女平均分配 | 子女依人數均分 |
| 與父母共同繼承 | 1/2 | 父母各 1/4 |
| 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 | 1/2 | 其餘 1/2 由兄弟姊妹均分 |
根據這個表格,您可以看到,如果您與先生共同繼承子女,則您的繼承權將與子女平均分配。如果您與父母共同繼承,那麼您的繼承權將為 1/2,父母各為 1/4。如果您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那麼您的繼承權將為 1/2,剩下的 1/2 則由兄弟姊妹均分。
**守護家園的專業處方**
為了避免摯愛受苦,台中代書推薦團隊建議採取以下三種合法布局:
1. **預立公證遺囑**: 這是最強而有力的手段。雖然法律有「特留分」的限制,但遺囑可明確指示房產由配偶單獨繼承。
2. **設立生前信託**: 透過財產信託規劃,可避開繁雜的繼承程序,確保配偶的使用權利受到法律保障,不受外部干擾。
3. **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**: 如果有大量現金財產,建議可以透過保險或信託規劃的方式,變成非遺產,以免落入分配範圍。
**頂客族遺產繼承常見問題 FAQ**
**Q1:房子是我跟先生共同買的,權狀登記在先生名下,難道過世後不是全歸我?**
A:法律以登記人為準。若無規劃,該房產仍屬遺產,配偶需與先生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除非您能證明為信託或有其他約定,但實務上難度極高。
**Q2:如果我立了遺囑要把財產全給配偶,兄弟姊妹還能要錢嗎?**
A:可以。兄弟姊妹依法享有「特留分」(應繼分的 1/3)。但有遺囑的好處是,您可以決定財產分配方式,親戚僅能要求現金價值而非房產持分。
**Q3:為什麼頂客族特別需要找專業的台中地政士規劃?**
A:因為地產、法條與親情糾葛複雜。專業代書能從「繼承登記」、「遺產節稅」與「訴訟預防」多重維度切入,確保守護愛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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